好不容易冷静下来,陈牧开始审视自身和周围的情况。
首先是身体,他看着那粉嫩的皮肤、有棱有角的强健肌肉,不由满头雾水,难道我又穿越了,还是魂穿?
他把脸凑到水边,可惜这里的水质很差,倒影非常模糊,根本看不清五官长什么模样。
再看看四周的环境,不是之前那幽暗恐怖的地下世界,而是一片非常小的绿洲,水边只有几丛矮矮的灌木。
可天空还是压抑的铅灰色,上面飘着两朵绿云,还有远处那山一样的金属残骸,都说明这还是之前那个世界。
“难道我魂穿到了这个世界的某个土著身上?”
陈牧觉得这是唯一的可能,对于这个结果,他很快就接受了。能活着就是万幸,而且从小肚腩废柴变成八块腹肌的猛男,也没什么不好啊。
唯一让他有点小怨念的,就是这具身体的皮肤也太粉嫩了,简直就像是新出生的婴儿一般,怎么看怎么娘。
“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,这土著竟然还能拥有这样的皮肤,真是美肤界的奇迹啊,不过……他为什么不穿衣服呢?”
陈牧很是疑惑,他眯着眼看了看天空中毒辣的太阳,感觉皮肤被晒得非常痛,体内的水分也在快速消耗。
他来不及多想,赶紧跑过去捡起两块还染着鲜血的狼皮,披在身上跑回水边的灌木旁,尽可能蜷缩在灌木投下的阴影里。
就这么一个来回,脚底板就被滚烫的沙子烫出了好几个大泡,疼得他龇牙咧嘴。
他摸了摸狼皮上的血,又抽动鼻子,仔细闻着空气里的血腥味。
那些骨架附近的黄沙都被血染红了,再经过高温的蒸发,酝酿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。
陈牧倒是没觉得有多恶心,和照料那些克拉树的时候比起来,眼下的气味已经算是很清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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